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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行銷等同廣告,尋找意見領袖業配要注意什麼?
部落客行銷等同廣告,尋找意見領袖業配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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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部落客行銷等同廣告,尋找意見領袖業配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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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行銷等同廣告,尋找意見領袖業配要注意什麼?

部落客行銷最常見執行方式無非就是尋找網紅或意見領袖撰文或是於臉書張貼動態,對其粉絲進行商品推薦進而產生訂單轉換之可能。當業配希望成果就訂單獲得時,自然免不了要對商品進行鋪陳介紹,此時就很容易落入部落客行銷常犯錯誤──違反廣告相關規範。

相當多企業在此方面都會產生疏漏,沒有意識到部落客業配即便沒有拿來投放廣告放大擴散效益,終究也屬於廣告一種,最後誤用了錯誤字眼、描述方式及推廣方式,還沒有透過業配獲利前,就先因為廣告違反規定反而先吞下罰單。

透過部落客行銷進行業配,最可能存在問題無非就是這些意見領袖未必每個人對於法規都熟悉,相當多產業類別在推廣上都存在相當多限制,保健食品、醫療產業這些涉及療程、療效的產品服務類別當然規範相當嚴格,其他諸如保養品、彩妝品也都有「使用字眼」嚴格規範,在進行業配合作前,企業是否都對意見領袖進行過溝通或是貼文規範教育?

在臉書廣告成本越來越高、粉絲專頁行銷紅利逐漸降低後,網紅及部落客行銷重新被企業給重視,然而在尋找意見領袖業配前,也必須先了解該如何做才能獲利同時不起爭議。部落客行銷業配針對規範面,從既有規定到撰文須知,意見領袖都必須先摸清楚!意見領袖欺瞞收費推廣,業配偽裝真心推薦就已經違反規定

  • 意見領袖欺瞞收費推廣,業配偽裝真心推薦就已經違反規定

許多企業進行部落客行銷時最容易犯錯誤就是怕網友知道意見領袖是收費業配,進而無法產生效果,如此作法其實就可能本身存在規範上的爭議。

早從2015年開始,政府其實就已經規範如果意見領袖、網紅等人所推薦之商品、商店屬於收錢業配,都必須註明這是業務配合撰文,不能以「推薦」來欺瞞消費者。

相當多企業普遍認為如此做法會讓業配效益降低,事實上卻可能相反,反而是一種對於廠商的保護──避免意見領袖撰文引發爭議時,企業必須付連帶責任。

有相當多部落客在還沒有真正累積流量跟走紅前,都會自行購買商品或到商家消費後撰寫心得;依據規範,如果部落客行銷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寫到違反規定之字眼,企業是必須付連帶責任。此時,如果雙方事實上並沒有業配合作,企業自然沒有任何責任。

與之相對,如果雙方事實上是有對價合作關係在,那麼部落客行銷就必須遵守規範標示業務配合而非誠心推薦。此規範主要是建立在「不欺瞞」消費者前提下,因此在內容撰寫上也必須符合事實,避免落入「廣告不實」爭議當中。

部落客行銷並非只有保健、保妝產品容易誤觸法規,事實上今日只要是廣告都必須受「符合事實」規範限制,相當多意見領袖本身並非相關產業出身,如果對於相關法規或是下筆方式不懂得拿捏,就可能會引發相當多後續問題。

想要讓業配可以順利配合,如果擔心所尋找意見領袖本身缺乏足夠敏銳度,最好就是由企業來主導部落客行銷方向。

在部落客行銷上企業建立合作備忘錄,避免雙方合作造成爭議

  • 部落客行銷上企業建立合作備忘錄,避免雙方合作造成爭議

由企業主導部落客行銷方向並非是指規範意見領袖該如何撰文或是直接提供文案內容給他們,當限制太過多時,也可能引起部落客反感,造成雙方合作破局或無法真正發揮效益。

最適當作法就是企業必須準備好一份合作備忘錄,上面記錄好相關用語規範及產業內常見引發爭議事項,這份備忘錄對於已經有相當經驗的意見領袖來說當然沒有太大用途,但如果是一般部落客或對於業配經驗還不足者,可能就能產生相當效益,避開許多不必要麻煩。

相當多企業在進行部落客行銷時通常落入盲點就是競品檢舉這件事,事實上今天多數違規事件都是競品檢舉造成,除了在用詞上要避開爭議字眼或是廣告不實情事外,另一個需要盡量避開問題就是「競品比較」。今天透過意見領袖撰文,如果能夠導入競品比較,有可能可以順勢吃到競爭品牌關鍵字豆腐,增加品牌曝光度,同時避開品牌直接面對爭議。

但如果相關數據或資訊引用上產生疏漏造成對競品傷害或有不實情況發生,也可能會因為同業檢舉最後不得不繳罰款或是造成部落客行銷破局。

一般稍微有些業配經驗的意見領袖,多半對於部落客行銷尺度也都相當有經驗,甚至還會修正廠商方向。然而企業也必須自己有些基礎觀念,避免在雙方都不了解情況下,最後反而收下鉅額罰款而得不償失。

 

 

撰文者/銀河數位行銷領航員


(全篇圖文由銀河互動網路《iMarketing銀河數位行銷學》授權刊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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